宁都县民营企业管理局有哪些具体工作职责
宁都县民营企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民营、中小企业和联社经济的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地的扶持规定或办法。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企业结构调整,促进向工业园区和创业基地集中,管理各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监测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解决发展中问题并提出建议。
指导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基础管理,品牌建设,市场营销,以及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指导信用体系建设,监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协助融资工作,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创业服务,参与职称评审。
促进国内外经济和技术交流,协助出口基地建设和自营出口权申报,引进国际资源开拓市场。
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和管理,以及省、市、国家扶持项目实施。
指导手工业合作联社、二轻工业等组织,加强联社建设,监督集体资产和经济合作。
作为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部门。
参与物资流通工作,编制发展规划,监管市场,指导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同时,该局还承担其他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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